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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关于吊销严重超限超载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公告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作者: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12-18???字体大小:

  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抄告益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益阳籍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3次以上(含)信息统计表》及益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依法严惩严重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工作交办函,以下货运车辆(见附表1)违法超限运输已经3次,现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3号)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的规定,现将因超限运输三次以上吊销《道路运输证》的营运车辆信息在桃江县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beizhi168.com/)进行公告,望有关车辆所有者、管理者或经营者及时到桃江县公众信息网站查询,并按相关法定规定日期内接受处理,否则,我单位将依法依规依程序予以吊销道路运输证。希望广大运输业户遵纪守法,引以为戒。
  特此公告
  

桃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1:
                                           道路运输证吊销表

  序号

  单位

  车号

  道路运输证号

  超限次数

  1

  高卫强

  湘H58615

  湘交运管益字430922200158

  3

  2

  刘正茂

  湘H59207

  湘交运管益字430922201634

  3

  3

  陈德胜

  湘H59269

  湘交运管益字430922201715

  3

  4

  符彪

  湘H59306

  湘交运管益字430922201809

  3

  

附件2:


  桃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行政处罚决定书
  湘益桃运管处罚决定(2017)0105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刘正茂 男43岁 身份证号码432325197408297336现住地址 桃江县牛田镇麻牛村民组 联系电话15399729991
  你(单位)名下湘H59207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号益430922201634)分别于2017年7月24日、2017年8月3日及2017年4月24日违法超限运输被赫山区公路管理局 [处罚文书编号(2017第10373号) ]、宁乡县路政执法局 [(2017第1244号)]、桃江县巡查队查扣,该车已被湖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抄告益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2016年7月至2017年9月益阳籍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3次以上(含)信息统计表》及益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依法严惩严重超限运输违法行为的工作交办函中予以通报。本机关于2017年11月23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湘益桃运管处罚告知[2017]0105号),你(单位)对告知的违法事实、证据采信、法律依据以及本机关在本案中的执法程序,没有提出其他异议,也放弃举行听证的权利。现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吊销湘H59207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证号:湘交运管益字430922201634号)。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桃江县交通运输局或桃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桃江县人民法院起诉。但复议期间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桃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