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桃江县人民法院???作者:何玛 李燕妮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17-12-29???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执行局将赔偿款送至申请人家中
申请人谌某在和解书上签字
“真的特别感激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们,感谢你们帮我拿回赔偿款,尤其是何炬同志,我没什么文化,不会用好听的话语来感谢你们,只能祝你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近日,桃江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了来自桃江县武潭镇卢家桥村村民谌某的感谢电话。
据悉,谌某是武潭镇卢家桥村一竹制品厂的临工,上班没几天,右手不慎被卷入机器,导致右手掌骨、指骨部分切除,构成五级伤残,造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万余元。经法院调解后,竹制品厂的老板康某先后支付12万元,剩余20000元未按时给付。谌某多次向康某催讨,但康某声称厂子效益不好,员工工资尚且都不能足额发放,根本无力支付这笔钱,因此迟迟没有履行。
行动不便的谌某不知如何向被告方索要拖欠的赔偿款,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通了桃江县法院执行局的电话。法院执行局法警何炬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核实了案件情况,考虑到谌某的身体状况,决定上门立案,并于次日来到谌某家中,为其办理了执行立案手续。
立案后,何炬立即向被执行人康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并告知如未按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我院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执行局干警的多次敦促下,不到一周的时间,康某直接向申请人谌某履行了义务,该案顺利执结。
桃江法院今年新收各类执行案件共900余件,其中涉及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的涉民生案件300余件,占比32%左右。对于涉民生案件,“优先办理”、“优先查控”、“优先处置”是该院的基本态度,“夜间执行”、“突击执行”、“集中执行”是该院的常用手段。此次执结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是该院促民生案件执行的一项尝试性新举措,是桃江法院高效执行的一个缩影,这不仅缩短了立案到办理的案件流转时间、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为今后进一步创新执行举措积累了经验。